龙法在线哺乳期间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应
2018-3-21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离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这涉及到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孩子未来成长教育等许多方面的因素。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归谁?这是每个关心孩子未来成长的父母都会考虑的问题。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小覃(女)和小刘(男)都有固定的工作,两人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对彼此很有好感,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两人于年7月登记结婚。次年10月,小覃(女)生下儿子小彬。孩子出生后,两人之间出现了感情裂痕。小覃(女)认为丈夫对家庭不负责任,经常外出喝酒夜不归宿,对自己和孩子漠不关心,两人为家庭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今年4月20日,小覃(女)向龙州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小刘(男)认为孩子的抚养权应归自己,两人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龙州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然是经自由恋爱后结婚,但婚后两人不注意培养夫妻感情,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法官考虑到,目前孩子还在哺乳期内,按照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被告提出抚养孩子,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不能支持,并判决婚生男孩小彬由原告小覃(女)抚养。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本案中,秦萍提出与小刘(男)离婚时,儿子刚满6个月,尚在哺乳期,一直以来由小覃(女)照顾孩子,并且小覃(女)没有上述不宜抚养的情形。因此,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了小覃(女)。
编辑:小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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